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合川区龙市镇物流加工园主干道改造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合川发改发〔2020〕36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重庆景旭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景旭实业有限公司,责任单位为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合川区龙市镇物流加工园主干道改造提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
2.2 建设规模:本道路位于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农市镇物流加工园主干道沿线长1.8Km,本次主要是对改路沿线道路及绿化等附属设施进行提质改造,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市政工程(对15421m2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白改黑,拆除人行道26443m2,铺设彩色透水混凝土24708.28m2,安装垃圾箱29个、铸铁树池篦子474个、路沿石2862m及铸铁水篦子排水沟1563m等)、绿化工程(种植灌木3363m2、乔木643株)及弱电工程(弱电打孔检修井2个,2波4蜂砼包封排管95.08m)等(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项目总投资429.06万元,其中暂列金额费用约52580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相关内容,当工程量清单漏项以及清单工程量与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不一致时,以图纸内容和图纸工程量为准作为包干基础。
2.5 工期要求:工期 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有已竣工验收合格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的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合川区)(******)上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合川区)(******)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10 月 14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规划展览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合川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景旭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南园东路99号14层
联系人: 袁老师
电 话:1******76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合川区江城丽景2栋1-5
联系人:姜胜全
电 话:******
保证金账户
银行账号:31************000043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